騎樓,遠去的歷史


廣州騎樓由二十世紀初開始出現,形式多樣,保存完整,是粵派騎樓的代表。廣州騎樓的特點是把門廊擴大串通成沿街廊道。廊道上面是騎樓,下面一邊向街敞開,另一邊是店面櫥窗,顧客可以沿走廊自由選購商品,樓上一般住人。騎樓街可以避風雨、防日曬,特別適應嶺南亞熱帶氣候,騎樓內的店鋪可以藉用柱廊空間,便於敞開舖面、陳列商品以招徠顧客。廣州騎樓建築在第十甫路、上下九路、中山路、解放路、人民南路、一德路等商業街道較為集中,而西濠口一帶的騎樓最為壯觀。新亞酒店、南方大廈、愛群大廈等為廣州初期騎樓建築中的代表。

廣州騎樓的結構共分三段:下段為約寬為4米的走廊列柱、中段為樓層、上段為簷口或山花;沿街的一面在各層窗台以下的牆面或簷口窗楣處大多都有豐富的裝飾花紋或淺浮雕。依建築風格,廣州騎樓又可分為西關騎樓和東山騎樓兩個流派。

西關騎樓是早期騎樓的代表,外觀主要採取巴洛克風格的裝飾,山花和樓身的設計大多直接具有古羅馬的裝飾特徵,如羅馬柱、捲曲花紋等,但也融入了中國傳統建築的元素,比如牆體多是中式清水磚材料。其中最具中式建築特色的是在西關大屋中常見的滿洲窗———由一塊塊細小的彩色玻璃組合而成的方形窗。頂部的山花挑簷也做成中國特色的柔和的拱形頂。

東山騎樓形成年代比西關騎樓略晚,更趨於現代化,也更加簡潔。比如說羅馬柱變為簡單的方柱、圓柱,細石米牆代替了清水磚牆,幾何圖案增多等等。山花挑簷是東山騎樓最為獨特之處,在正面牆挑出拱形雨篷,美觀而且實用。

各種風格的騎樓有:

  • 仿哥特式例子:愛群大廈、北京路新華書店。
  • 南洋式 例子:文明路186號。
  • 古羅馬券廊式例子:新華大酒店。
  • 仿巴洛克式 例子:萬福路114號。
  • 中國傳統式例子:德政南路139號,在南華路、同福路、萬福路、德政路、廣州起義路等也有少數剩餘。
  • 現代式現代式騎樓大多建於二十世紀80年代以後,在各個方面都與傳統的騎樓有很大差別,顯得簡潔明快、趨於實用主義。

關於廣州騎樓的來源,學界主要有兩種說法,一種認為騎樓是越族先民“干欄”建築的遺韻,根據嶺南地區濕熱多雨的氣候,結合商業經營的需要發展而來。另一種說法認為騎樓是廣東人將西方建築和嶺南建築結合的產物。更有觀點認為,“廣州“十三行”的商業建築已經可以說是近代騎樓建築的雛型,廣州是中國近代騎樓街的發祥地”。廣州騎樓作為廣州的一個符號,充分地體現了廣州的商城特色。

騎樓被作為正式的名稱,最早出現在1912年國民政府為治理廣州市所頒布的《取締建築章程和施行細則》中細則的第十四、十五條款中[2],被稱作“有腳騎樓”。在1920年《修正取締建築章程》中,將“有腳騎樓”簡化為“騎樓”。

1918年,廣州設立市政公所,拆城牆、擴馬路,對市容進行大規模改造。當時為了充分運用馬路空間,同時又針對廣州濕熱多雨的氣候特徵,在馬路兩旁搭建起兩三層的磚木混合結構的騎樓式樓房,當時較為現代化的建築南方大廈、新大新公司等,也採用了騎樓式的建築結構。騎樓形成了廣州街景的主格局。

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廣州的商業騎樓街已具有相當的規模和特色,商業繁華地段逐步形成了騎樓街風貌,如永漢路(今北京路)、太平南(今人民南)、惠愛路(今中山四路)以及長堤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至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廣州城市建設發展速度較慢,城市基本維持舊有格局,商業發展受到嚴重製約,騎樓建設大大減少。這一時期建設的騎樓街主要有越華路和豪賢路。這個時期的騎樓街建築在體量、風格和街道功能方面都與上世紀20至40年代的騎樓街有明顯差異:沿街建築多為住宅,首層為商店,商業功能較弱,服務範圍僅限於街坊;建築多為7—9層(22—30米),街道空間更為狹窄壓抑;建築保留了騎樓的形式,但以現代主義建築風格取代了傳統騎樓的“洋式店面”,立面基本無裝飾,沿街建築整齊劃一,街道景觀比較單一。

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以來,廣州市經濟迅猛發展,城市不斷擴張,交通量大大增加,老城區面臨著大規模的舊城改造和基礎設施改造。這一時期廣州基本沒有興建新的完整的騎樓街,而是在一些原有騎樓街的更新改造過程中拆除舊騎樓,建設新騎樓。但由於不是整條街道實施整體改造,在一些路段形成了新老騎樓交錯並列的景象,如萬福路、大南路、龍津路、長堤大馬路等。此外,老城區道路的拓寬改造也對一些騎樓街造成了破壞,如人民路高架橋的建設對人民中路、人民南路騎樓街風貌的影響;解放路、中山路拓寬和人民橋、內環路的建設拆除了解放路、中山五路、中山六路、六二三路和洪福路的傳統騎樓街。

從二十世紀90年代起,廣州騎樓開始遭到拆遷的厄運。 1990年代初,廣州沿中山路修建地鐵一號線,引入開發商沿線發展物業,騎樓成為建設阻礙,開始被拆遷。典型事件是六二三路、中山路、人民路、解放路等騎樓街的拆除和破壞。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末期,廣州騎樓作為嶺南建築文化特色受到關注,保護廣州騎樓的呼聲開始響起。 1998年6月12日通過的《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提出:“在名城內,文物古蹟比較集中的區域,或比較完整地體現某一歷史時期傳統風貌或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區、建築群、鎮、村寨、風景名勝,應當劃定為歷史文化保護區”。 2000年12月13日,廣州市人民政府以穗府(2000)55號文頒布的《關於公佈廣州市第一批歷史文化保護區的通知》,將廣州市荔灣區上下九路至第十甫路列入廣州市第一批歷史文化保護區名單。 2001年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中指明“加強歷史舊城區傳統城市風貌格局、西關大屋、沙面及特色騎樓街的保護。劃定歷史文化保護區、歷史風貌保護區及緩衝區,針對不同情況分別提出保護對策。” 《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明確規定,對“具有南方建築特色的騎樓建築街,城市建築規劃予以保護,改建時應按騎樓建設”。

《廣州市城市規劃審批技術標準與準則》中第7節對各種騎樓建築的保護、更新、改造和新建作出了明確規定。

廣州市區內現存的騎樓街總計有36條,長度達20多公里,集中分佈在老街區約10平方公里的範圍內,如荔灣區的人民路、上下九、第十甫路、恩寧路、龍津路、長堤;東山區的文明路、豪賢路、文德路、東華東路和東華西路;越秀區的北京路、大南路、一德路、起義路、海珠路等。此外,海珠區的同福路、南華東、南華中、南華西也有一部分。

《廣州市騎樓街保護與開發規劃》將廣州市現存騎樓劃分為三大片區,即廣州市騎樓街保護和開發的總體格局:以人民南—長堤一帶市級商業中心為核心的“騎樓風貌區”;以第十甫路—上下九一帶市級商業中心為核心的“西片騎樓街區”;以北京路—中山路一帶市級商業中心為核心的“東片騎樓街區”。然後分為“核心保護段”、“重點改造段”、“風貌協調段”及“建設開發段”4種類型,不同類型將採取不同的保護、改造方針和措施。

但是,通知、規劃、標準都擋不住騎樓消失的腳步。商業利益面前,任何通知、規劃、標準都變成了可彈性、可變通的虛無飄渺。騎樓隨著拆遷、改造、維修變得越來越少。僅有少數騎樓受到了良好的保護,一條一條騎樓街隨著歷史的車輪離她的起源城市越來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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